學業輔導組

目的

香港自一九七一年開始實施小學普及教育,規定適齡學生均須入學。因此同班級智能高低的差距,比實施普級教育以前更為顯著了。因此,在一九八一年《小學教育及學前服務白皮書》提出在小學實施輔導教學,以照顧程度較差的學生為目的,在中、英、數三個主要科目上提供額外的幫助。

教學原則

使學生獲得信心及自尊是成功推行輔導教學的首要條件。輔導教師應先找出學生的弱點,然後設計適當的學習程序,以配合他們的需要。教師可把概念和技能分類,把學習活動重組和簡化,使學生在完成工作時獲得成功感。此外,輔導教師亦須與原任教師緊密合作,以了解個別學生的進展及檢討教學計劃。